近日,武邑法院赵桥法庭顺利审结一起因孩子玩闹矛盾引发双方家长斗殴的健康权纠纷案,通过承办法官的教育劝导,促使当事人当庭支付赔偿款,实现了真正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为同一小区的邻居,两家孩子在玩耍过程中发生争吵,为了维护自家孩子,原、被告互不相让,对对方孩子及家人进行言语攻击。后矛盾升级,被告张某的家人到场后将原告王某打伤。随后,原告拨打了报警电话,辖区派出所赶赴现场后,对参加斗殴的原被告等三人进行了拘留、罚款。处理完结后,原告王某起诉到武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和误工费等。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尝试做调解工作,但被告情绪激动,称不应该赔偿,调解无法进行。本案如期开庭。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无法达成和解。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纠纷源于双方孩子间的冲突,若直接判决不利于从根源上解决纠纷,还可能加深双方的矛盾,带来后续矛盾隐患。庭审后,承办法官继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从健康权、生命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明确阐明打架斗殴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教育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同时,告诫双方作为家长,更应该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冷静处理矛盾,理性解决问题。经过承办法官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情绪趋于平和,都表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在判决书送达后,被告几人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当场赔偿原告,原告也表示了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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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武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注重矛盾实质性化解,把调解工作贯穿到审判全过程,用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