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媒体曝光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涉事责任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进行处理,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如下:
·涉及地方事务:对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如曝光某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就是处理责任主体。
·部门垂直管理事务:若涉事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如海关、税务等部门相关舆情,其上级部门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上级主管部门为舆情回应第一责任主体。
·涉及多个地方事务:对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例如,跨区域河流污染问题,由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牵头处理,相关地方政府配合。
·涉及多个部门事务: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如曝光某城市交通拥堵且存在道路施工不规范问题,交警部门、交通部门等需按职责共同处理。
·特别重大舆情: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图文/中国网红(李锡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