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风庐陵消息:经中共万安县委批准,万安县纪委监委对万安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肖春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春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迷信风水命理;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将个人应当支付的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想当官亦想发财,长期违规经商办企业;家风不正,对子女失管失教;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实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肖春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万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万安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吉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吉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肖春晖开除党籍处分;由万安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万安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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